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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铭至保定市文化局党委办公室书信




详细内容


保定市文化局 党委办公室:
      领导同志:您为好:我已退休14年了,原在1972年到1974年期间由开封师院艺术系调到保定市群艺馆工作。
      因患进行性脊椎神经炎肌萎缩行动不方便,在1974年底提前退休回北京家中休息了。是据退休条列办理,每月退休费为工资的87元的75%待遇。后因转回北京街道民政部门时,由于当时的形势改为65%待遇。
      这次国家对以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给我一个通知和表要由原退休单位证明一下在我退休之前长【涨】过工资没有,和升过级没有。
      这个表格托保定地区铁路俱乐部的周和平同志送给保定市群众文化艺术馆领导(现在不知此单位还存在否?)已有一周时间 5月7号前后,尚无回信,甚念。
      今给文化局党委领导写信,请您们给我证明一下,我在1972年-1974年工作期间没有长【涨】过工资。我还在北京时61年调开封师院时是87元,没长【涨】过。
      在1972年调保定群艺馆时仍是原工资87元(4类地区)没长【涨】过。这个可以在1972年-1974年的群艺馆财务工资表上查出来的,并将退休证及当时工作证,还有退休表改变待遇的复印件寄上(改的原因是北京街道民政叫我写自愿减为65%的,这个自愿书也有可能保定市革委会干部处可查到。)我并不想纠正此事。
      敬礼
      刘士铭

作品中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内容仅供学习参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欢迎来到刘士铭档案。

  • 名称:
    刘士铭至保定市文化局党委办公室书信
  • 大小:
    LSM-SX-012-027
  • 页数:
    1
  • 提供者:
    家属
  •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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