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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工作致老同志的信




详细内容

通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同时相应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

 


图:
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工作
致老同志的信

退休的老同志:
国务院决定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同时相应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
根据文件规定,在西城区各街道民政部门领取退休费的退休人员(不含有军籍军队退休干部)均列入这次调整待遇范围,并从1992年1月起执行。这次调整待遇的有关文件和政策规定,我们将在发放退休费时予以公布,以便老同志学习掌握,对照核实。
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人员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央、军队和地方各单位,且数量大,情况复杂。增加退休人员待遇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每个老同志的切身利益。我们在上级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和退休老同志的理解支持下,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圆满完成这项工作。
老同志,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你们辛勤劳动,任劳任怨,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次调整待遇是在国家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照顾。我们希望老同志一如既往,顾全大局,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稳定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作出新的贡献,迎接中国共产党十四大胜利召开。

西城区民政局
1992年3月
 

作品中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内容仅供学习参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欢迎来到刘士铭档案。

  • 名称:
    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工作致老同志的信
  • 大小:
    LSM-WJ-002-028
  • 页数:
    1
  • 提供者:
    家属
  • 版权: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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