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会员全站免费下载
立即加入
您的一年会员开通成功!
您的一年会员开通成功!
开通终身VIP成功!
今日下载数已用完
升级会员
提交
下载提示!请输入验证码验证哦!
看不清,重新获取
提交验证码
首页
全部分类
作品
草图
便条
文稿
物品
书信
剪报
照片
日记
证件
视频
音频
首页
>
物品
>
证明
>
>
央美人事处关于刘士铭工资情况的证明
详细内容
证 明
我院原雕塑工厂在61年前没有正式工资级别,只给基本工资40多元,然后加稿费提成,在1961年雕塑工厂搞了一个暂定工资方案。刘士铭同志当时工资为玖拾贰元整,仍未正式定级。该同志调出时 也是按此工资额介绍的。
特此说明。
中央美术学院人事处 1990.5.23"
作品中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内容仅供学习参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欢迎来到刘士铭档案。如需使用,请联系客服15210233586
名称:
央美人事处关于刘士铭工资情况的证明
档案号:
LSM-WJ-002-021
版本:
影印本
页数:
1
提供者:
家属
版权: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
其它物品
保定市美术社莲池支部委员会的证明信
0
0
中央美术学院证明刘士铭工资未调整的证明
0
0
刘士铭报临时户口的证明信
0
0
关于刘士铭同志工资情况的证明
0
0
央美人事处关于刘士铭工资情况的证明
0
0
开封师范革委会的证明信
0
0
门卫放行证明
0
0
刘士铭退休费证明文件
0
0
点击咨询
电话:17744495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