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铭的工资级别证明以及以往相关文件、信件原件或复印件。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性别 | 年龄 | 户口所在地 | 在本户居住时间 | 工作单位全名称及上级主管部门(个体劳动者填经营活动内容) | 具体工作 | |
出生年月 | 周岁 | |||||||
郝淑媛 | 户主 | 女 | 1934.6 | 56岁 | 爱民四巷3号 | 36年 | 西城蔴花委员会五七工厂 | 退养 |
刘士铭 | 丈夫 | 男 | 1926.2 | 64岁 | 爱民四巷3号 | 15年 | 河北保定市群众艺术馆 | 退休 |
刘立 | 女儿 | 女 | 1961.6 | 29岁 | 爱民四巷3号 | 29年 | 西城鼓楼食品商店 | 售货员 |
李沄沚 | 外孙 | 男 | 1988.12 | 1岁半 | 爱民四巷3号 | 1年半 |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性别 | 年龄 | 户口所在地 | 在本户居住时间 | 工作单位全名称及上级主管部门(个体劳动者填经营活动内容) | 具体工作 | |
出生年月 | 周岁 | |||||||
刘伟 | 户主 | 男 | 1963.7 | 27岁 | 爱民四巷3号 | 27年 | 北京无线电元件一厂 | 技术员 |
陈平 | 妻子 | 女 | 1963.5 | 27岁 | 爱民四巷3号 | 1年 | 民进北京市委会 | 干部 |
退休理由 | 因患有脊椎神经炎,进引性肌肉萎缩症,两腿行动不便。 | 退休后安置 | 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爱民四巷三号 | |
理由 | |||||
工龄计算 | 一般工龄 | 每月工资 | 级别 | 高教九级 | |
连续工龄 | 二十三年十个月 | 金额 | 八十七元 | ||
退休条件 | 符合工人、职员退休处理暂行规定第二条(三)项 | ||||
每月退休费 | 为原每月工资的70% | 特殊贡献待遇 | 为原每月工资的5% | ||
供养直系亲属及家庭主要成员、职务、政治面貌、现在何处 | 妻:郝淑媛,现在北京市西城区厂桥蔴花居民委员会五七生产组,并担任居民委员会的治安委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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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同意本人申请退休的意见。1974年11月8日 | ||||
上级领导机 关批示意见 |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精神,经研究同意刘士铭同志退休。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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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安置部 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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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 | 附:本人申请书,诊断证明书。 |